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真正實現小政府、大服務,創造一個能落地的模式是關鍵——8月14日,國務院發佈被業內稱為新版“國十條”的《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意見》明確提出,政府可通過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公共服務領域充分運用市場化機制,積極探索推進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各類養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提升社會管理效率。
  政府如何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購買以後的效果如何?此前,廣安市武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將新農合縣外業務交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勝縣支公司托管的模式就這一公眾關心的問題給出答案,也就新版保險業“國十條”中的相關規定提供了一個現實樣本。
  □張學文
  方便外出務工人員報賬催生新農合縣外業務托管
  今年3月18日,武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合管中心”)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勝縣支公司(以下簡稱“國壽武勝支公司)續簽新農合縣外業務托管服務協議。服務期限為3年,即2014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17日。首次簽署這一托管協議則更早,是2010年12月16日,也管了3年,從2011年1月1日一直到2013年12月31日。距新版保險業“國十條”公佈整整提前4年多。
  武勝縣副縣長羅林泉將這一模式的出現歸因於方便縣外務工人員報賬需求的創新。他說,武勝縣每年有30多萬人在外務工,務工地點幾乎遍佈全國各省份,而合管中心員工只有10多個人。30多萬人可能發生的在縣外的住院醫療費到合管中心報賬,要做到該報的報、不該報的不報,就要對每人住院醫療費的真實性進行調查確認,而務工人員的足跡又遍佈全國各省份,其住院醫療費的真實性調查既耗錢、耗人,也將務工人員報賬的時間拖得無限長,從而不能保證國家這項造福農民的事業讓農民十分滿意。
  如何解決這一難題?武勝十屆縣委八十次常委會議決定,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這一服務,通過競爭性談判、綜合評估,將新農合縣外業務交由商業保險公司托管。最終,國壽武勝支公司從中勝出,成為武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農民縣外住院核查、支付業務的承辦機構,負責住院資料的審查、補償金的支付等事宜。國壽武勝支公司承辦費用按有效服務每人次34.50元結算,由縣財政單獨核算、支付。
  托管逾4年農民、政府都滿意
  武勝縣居民鄧政,去年12月4日前後因顱腦外傷在重慶西南醫院住院產生醫療費用15萬多元,今年1月22日,其妻唐春美在武勝縣政務中心中國人壽農合報賬處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報銷了鄧政的意外醫療住院費用6萬多元。
  9月2日,唐春美說,這次報賬,一共只跑了兩次,第一次是向農合報賬處工作人員咨詢報賬需提交哪些資料,工作人員隨即開列了個包括住院病歷、出院證、費用清單在內的項目清單;第二次,她將項目清單所列內容提交後,工作人員便將應報金額打到了自己提交的銀行卡上。她說:“整個過程感到很方便。”
  像唐春美一樣,自2011年1月1日國壽武勝支公司托管新農合縣外業務到2014年6月27日,已有46177人次在此報銷住院費用4.6億多元,僅重慶、成都、南充三地之外就有24665人次。
  中國人壽廣安市分公司總經理王建明介紹說,為了讓廣大參保農戶及早報賬,又不致新農合基金被騙領,國壽武勝支公司委托遍佈全國的中國人壽分支機構對其中報賬的近兩萬人次農合存疑案件進行了代查勘,提高了報賬時效,遏制了對新農合基金的騙領,有效保護了參保人員的利益。如,2012年3月中旬,查處一造假資料質量相當高的陳姓客戶的造假大案,涉案金額達101088.94元。2011年拒付譚姓客戶案涉案金額約829198元。王建明表示,參與經辦新農合縣外業務,公司的運營成本很大,經濟效益是保本微利甚至略有虧損,他們更多地是追求社會效益,更多地承擔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
  羅林泉評價說,國壽武勝支公司利用遍佈全國的服務網絡托管新農合縣外業務使不該報的不報、堵住了報賬的漏洞、節省了政府的核查費用支出,有效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同時又使該報的及時得到報銷,讓參合農民得到人壽公司的高質量服務,這種托管模式是一個多贏的模式。
  (原標題:廣安武勝新農合縣外業務交由中國人壽托管提供大服務成功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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